滅火器使用常識
1、泡沫滅火器適應火災及使用方法
適用范圍:
適用于撲救一般液體類火災,如汽油、煤油等液體火災,也可適用于固體類火災,但不能撲救溶于水的液體類火災,如乙醇、乙醚等物質火災;也不能撲救帶電設備及氣體類和金屬類火災。
使用方法:
手提筒體上部提環(huán),跑至火場。跑動過程中不得使滅火器過分傾斜,更不可橫拿或顛倒,以免兩種藥劑提前混合噴出。當距離著火點10米左右,即可將筒體顛倒過來,一只手緊握提環(huán),另一只手扶住筒體的底圈,將射流對準燃燒物。撲救可燃液體火災時,地面呈流淌狀燃燒,則將泡沫由遠及近噴射,使泡沫完全覆蓋在燃燒液面上;如在容器內燃燒,應將泡沫射向容器的內壁,使泡沫沿著內壁流淌,逐步覆蓋著火液面。切忌直接對準液面噴射,以免因射流沖擊,將燃燒液體沖散或沖出容器,擴大燃燒范圍。在撲救固體物質火災時,應將射流對準燃燒較猛烈處。滅火時隨著有效噴射距離的縮短,應逐漸向燃燒區(qū)靠近,并始終將泡沫噴在燃燒物上,直到火勢撲滅。使用時,滅火器應始終保持倒置狀態(tài),否則會中斷噴射。
(手提式)泡沫滅火器存放應選擇干燥、陰涼、通風并取用方便之處,不可靠近高溫或可能受到曝曬的地方,以防止碳酸分解而失效;冬季要采取防凍措施,以防止凍結;并應經常擦除灰塵、疏通噴嘴,使之保持通暢。
2、二氧化碳滅火器的使用方法
滅火時只要將滅火器提到或扛到火場,在距燃燒物5米左右,放下滅火器拔出保險銷,一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,另一只手緊握啟閉閥的壓把。對沒有噴射軟管的二氧化碳滅火器,應把喇叭筒往上板70-90度。使用時,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屬連線管,防止手被凍傷。
3、干粉滅火器適應火災和使用方法
干粉滅火劑主要由碳酸氫鈉,硝酸鉀,云母粉等組成。
干粉滅火劑從滅火器噴出霧狀干粉,覆蓋在燃燒物的表面上,使燃燒的鏈式反應停止,不能繼續(xù)燃燒。
干粉滅火的優(yōu)點是滅火效率高,絕緣性能好,滅火后對機器設備無污染,長期保存不易變質。電子計算機房、貴重儀器設備房等等。
滅火時,將干粉滅火器提至火場,在距燃燒處3—5米處,放下滅火器。如在室外,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。使用時,操作者應先取下鉛封,拔下保險銷,然后握住噴射軟管前端噴嘴部,另一只手壓下壓把,打開滅火器對準火焰根部左右掃射,直至火焰熄滅。中途不能放開,否則會中斷噴射。
撲救可燃、易燃液體火災時,應對準火焰腰部掃射;如液體火災呈流淌狀燃燒時,應對準火焰根部由近及遠左右掃射,直至把火焰全部撲滅。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內燃燒,使用者應對準火焰左右晃動掃射,使噴射出的干粉覆蓋在整個容器的開口面;當火焰被趕出容器時,應繼續(xù)噴射,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。在撲救容器內可燃液體火災時,應注意不能將噴嘴直接對準液面噴射,防止引沖擊力使可燃液體濺出容器,造成火勢擴大。如果當可燃液體在金屬容器中燃燒時間過長,容器壁的溫度過高,此時要防止可燃液體復燃的現象,若能與泡沫類滅火器聯用,則滅火效果更佳。